站内搜索
  中文 | English  
大连 | 鞍山 | 抚顺 | 本溪 | 丹东 | 锦州 | 营口 | 阜新 | 辽阳 | 铁岭 | 朝阳 | 盘锦 | 葫芦岛 | 天津 | 
 
· 招贤纳士
· 免责声明
·信用评级、征信
·信用融资
·信用保险
·信用担保
·信用咨询
·中小企业名录
·中小企业信融基金
 业务咨询

 

 咨询人:网友 2010/11/15 12:47:16  
问:如何确定买方的信用额度?
答:企业在任意时点给予买家的最高放账余额应不高于为该买家申请的信用额度。
 咨询人:网友 2010/11/15 12:46:46  
问:保费怎样计算,如何支付?
答: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保费以企业预计年赊销销售总额乘以费率计算,于每季度分期预付,保险期限结束时根据实际赊账销售总额调整保费。本保险设最低保费。
 咨询人:网友 2010/11/15 12:46:05  
问:保险金额是如何确定的?
答: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保额按照企业在保险期限内赊账销售的总额计算。
 咨询人:网友 2010/11/15 12:45:22  
问:什么是丧失清偿能力?
答:买方发生下列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时,则视为丧失清偿能力: 1.由法院依法宣告破产。 2.通过法院对买方强制执行,买房的资产仍不足以清偿部分或全部债款。 3.根据法院的判决,买方为其所有债权人的利益,与债权人达成转让、和解或其他协议。 4.应买方债券持有人或其他债权人的申请,制定了财产管理人。
 咨询人:网友 2010/11/15 12:44:43  
问: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对哪些损失负责赔偿?
答: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负责赔偿由于买方丧失清偿能力或者恶意拖欠造成的被保险人应收账款的损失。但有争议的债款不属于保险范围。为了督促企业加强风险管控,保险人承担比例为90%,即企业需自付10%的损失。
 咨询人:网友 2010/11/15 12:43:56  
问:哪些企业可以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
答: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从事国内贸易并且赊账销售的放账期限不超过六个月的企业都可以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
[1/共2页] [总数:8]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辽宁省人民政府 | 沈阳市人民政府 | 辽宁省金融办 | 中国保监会辽宁监管局 | 辽宁省中小企业厅 | 沈阳市金融办 | 沈阳市中小企业局 |
 
CopyRight©辽宁中小企业信用服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联系电话:024-31520398   辽ICP备17010180号-1 技术支持:逐日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