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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国合华夏城市规划研究院与辽宁中小企业信用服  
发布于:2023/6/14 10: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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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级、征信信用融资信用保险信用担保信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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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核心企业增信融资
应收账款保险增信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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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确定买方的信用额度?
答:企业在任意时点给予买家的最高放账余额应不高于为该买家申请的信用额度。
问:保费怎样计算,如何支付?
答: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保费以企业预计年赊销销售总额乘以费率计算,于每季度分期预付,保险期限结束时根据实际赊账销售总额调整保费。本保险设最低保费。
问:保险金额是如何确定的?
答: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保额按照企业在保险期限内赊账销售的总额计算。
问:什么是丧失清偿能力?
答:买方发生下列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时,则视为丧失清偿能力: 1.由法院依法宣告破产。 2.通过法院对买方强制执行,买房的资产仍不足以清偿部分或全部债款。 3.根据法院的判决,买方为其所有债权人的利益,与债权人达成转让、和解或其他协议。 4.应买方债券持有人或其他债权人的申请,制定了财产管理人。
问: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对哪些损失负责赔偿?
答: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负责赔偿由于买方丧失清偿能力或者恶意拖欠造成的被保险人应收账款的损失。但有争议的债款不属于保险范围。为了督促企业加强风险管控,保险人承担比例为90%,即企业需自付10%的损失。
问:哪些企业可以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
答: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从事国内贸易并且赊账销售的放账期限不超过六个月的企业都可以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
问:贸易信用保险对企业有什么帮助?
答:有效降低企业坏账风险,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保单赔偿收益权可转让给银行或质押,便于获取银行贸易融资,帮助企业大胆扩展新市场,遴选有偿付能力的优质客户,保护企业经营业绩,保证现金流稳定。
问:什么是贸易信用保险?
答:贸易信用保险是企业在采用赊账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由于到期未收回账款所导致的应收债款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承担经济赔偿合同。保险期限以年为单位。根据买方所在地域不同,可再细分为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与出口信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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